若投資者希望收取今次陽光房產的中期分派,就要如同一般普通股一樣,留意3個重要日期:

 

1. 截止過戶日期

  截止過戶日期是指上市公司的股東名冊暫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一段時期,其間股東名冊不會作出任何更新。就REITs而言,則指基金單位過戶處會暫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時期。

  在首日截止過戶日前成功過戶的投資者,才可享有基金分派(派息)。就陽光房產而言,基金在公告中提到截止過戶日期為3月17日(周一)至3月19日(周三)。

 

 

2. 除淨日

  除淨日通常是指截止過戶日期首天之前的兩個交易日。由於香港實行T+2交收制度,在除淨日前買入股票╱REITs,才能趕及在截止過戶日前成為股東╱基金持有人,而至少要持有股票至除淨日,才有資格收取股息。

  而由於派息涉及現金支出,故股價╱單位價格會在除淨日被調低,幅度為每股╱每單位派息金額,以合理地反映派息後對股價╱單位價格的影響。

  陽光房產的截止過戶日期首天為周一,撇除周六及周日後,相關的除淨日便為3月13日(周四),投資者要在3月13日前購入陽光,才可獲派息。

 

 

3. 派息日

  派息日是指正式派發已公布股息的日期,但投資者要注意,在派息日購入該股票╱REIT是不會獲得股息的。在公告內指出,相關中期分派款項會定於4月29日(周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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